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韩国电子烟协会:合成尼古丁烟油监管盲点亟需解决 建议纳入烟草法管制_黄果树香烟

2024-08-14 97 阅读 15 个话题 麦雪茄 原创整理

据Asia Time 8月8日报道,韩国电子烟协会表示,支持《烟草商业法》修正案,要求将“合成尼古丁”归类为卷烟。

电子烟协会称,这项修正案是“必不可少的法律”,并主张“通过迅速通过将合成尼古丁定义为烟草的《烟草商业法》来消除监管盲区,还应考虑按烟草类型(如普通烟草、加热不燃烧电子烟、雾化电子烟)合理调整税率,以增加税收”。

上月15日,国民力量议员朴成勋提出了一项包含将烟草定义从“使用烟草叶的全部或部分”扩大到“使用烟草和尼古丁”的“《烟草商业法》部分修正法案。

《烟草商业法》第2条将烟草定义为“以烟草叶为全部或部分原料,制成适合吸烟、咀嚼、闻气味或以雾化吸入的产品”。

根据现行法律,主原料必须是烟草,才能被归类为烟草,因此合成尼古丁烟油在国内法律上不属于烟草。因此,合成尼古丁烟油不需要像普通烟草那样贴上警告标语和图画,还可以在线销售和促销,也不需要缴纳与烟草相关的税费。

朴成勋议员指出,合成尼古丁烟草产品不受青少年销售处罚规定的约束,甚至可以在教育环境保护区内设立店铺,导致青少年可能无防备地接触到雾化电子烟。

据该协会介绍,合成尼古丁烟油的进口量从2020年的56吨激增到2022年的119吨,翻了一倍多。截至2022年,含有合成尼古丁烟油在电子烟烟油的比例为92.2%。

该协会强调,“美国、瑞典等国家将合成尼古丁作为烟草或尼古丁产品进行监管,新西兰则在引入雾化电子烟作为禁烟政策后,吸烟率已急剧下降至6.8%。因此,我们国家也应迅速将合成尼古丁等相关产品归类为烟草。”


本文来自:https://www.tobaccochina.com/html/news/xxyc/683089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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