雪茄资讯

我国卷烟消费税政策的历史回顾(下)_天价香烟

2025-08-04 115 阅读 15 个话题 麦雪茄 原创整理

编者按:在经历了2001年的税制调整后,2009年和2015年的改革为我国烟草税制带来了新的变化。这些调整不仅扩展了税收环节,还提高了税率,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的优化。本文将详细分析这两次重要调整的背景、实施效果及其对市场的长远影响。

1.2009年卷烟消费税调整。

主要内容包括两方面:一是对征收环节进行调整,由原在生产环节征收调整为在生产环节与批发环节征收。且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税,消费税税率为5%。二是生产环节的税率调整。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(含70元)的甲类卷烟,税率调整为56%;每条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乙类卷烟,税率调整为36%。此次调整是国家为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所造成的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,缓解国家财政税收压力而进行的宏观调控。按照“价税财”联动的思路,理顺了卷烟价格关系,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。此次提税主要在行业内部消化,对卷烟销量没有产生明显影响。

2.2015年是第五次进行卷烟消费税调整。

这次调税政策是从2015年5月10日起,将甲、乙类卷烟批发环节的从价税率由5%提高至11%,并在批发环节加征从量税0.005元/支(250元/箱)。国家局最终研究确定的卷烟提税顺价方案为:全部卷烟批发价格统一提高6%,同时,按照零售毛利率不低于10%的原则同步提高零售指导价。调税之后,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率提高6个百分点,加上新增加的从量税以及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等,全年烟草税收在自然增长基础上增加中央财政收入800亿元。

与2009年提高卷烟消费税主要依靠行业内部消化不同,2015年提税顺价实现了烟草调税与调价的同步推进。通过顺价方式,将调整征收的税收转嫁给消费者,对控烟产生积极影响。二是在商业批发环节加征从量税,既从价又从量,使商业企业的税收大幅增加,其对财政的贡献度明显提升。因此产生的影响超过以往历次烟草价税调整。

我国历次卷烟消费税调整特点

从我国历次卷烟提税顺价的情况来分析,呈现这样几个特点:

(1)时间间隔性:从1994、1998、2001、2009、2015年,政策实施有3-8年的间隔期。一般都是在当年的5月份起实施政策。

(2)呈现从税种税率、征收环节不断改革完善的过程。

1994年、1998年是对卷烟税种和税率进行改革;2001年、2009年则主要是对税率和征收环节进行调整,其间所有的税率调整都由行业进行消化。2015年则是调税与调价同步进行,第一次将税收通过顺价传导给消费者。

(3)呈现征收环节由工业向商业扩展的过程。不仅工业从量从价复合计税;商业也从量从价复合计税。

结语:

2009年和2015年的税制调整标志着我国烟草税收政策的成熟与深化。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,我们不仅看到了市场的变化,也对未来可能的政策走向有了更清晰地预见。行业的持续变革也值得我们关注并深思。


本文来自:https://www.tobaccochina.com/html/news/ycxf/683390.shtml
若有疑问请联系微信:nanhu9181 进行处理
由 麦雪茄 编辑整理 · 转载请附原文链接
PRIVATE · 找货与交流

别只是看,
想要的直接开口。

加站长微信报上品牌、型号或预算——货源网络帮你匹配;纯交流也欢迎,顺手领一份《雪茄养护手册》。

1扫码或搜索添加站长微信(nanhu9181)
2说出品牌 / 型号 / 预算 / 城市
3匹配货源与附近门店,看货成交
站长微信 · 帮你找货 扫码添加 · 备注「找货」优先通过
CONTENT ARCHIVE · 内容存档

10 年内容,一篇不丢

九大栏目与全部文章地址原样保留,搜索引擎收录无缝衔接
查看全部栏目